读新闻:受贿6万后的最快的刑事审判

新闻天天读 November 27th, 2008

新闻: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明日下午受审

一桩民众尚在 疑惑之中的案件,检察机构尚在向媒体称“调查结果会公布”的阶段,重要嫌疑人就要上法庭受审了。这恐怕是我们见过的许多刑事案件中从调查到审判时间最短的案件之一了。我们记忆中的那些欧美“法制相对完善”的国家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公务人员的案件——哪个不是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调查?

网友的评论恐怕比新闻本身更加好看:

1、趁着大众还在迷惑,以最小的受贿额来个快刀斩乱麻,保护了一大批干部,可喜可贺.

2、我们最关心的是他那一亿资产怎么来的,家里的2000万现金是怎么回事,买官的2000万到底给了谁?!

虽然官方的检察部门称所谓的一亿资产和2000万现金的说法不存在,但是今早的广州日报报道暗示这些情况是存在的。报道很复杂地描述了记者试图证实信源的努力,得出的结论是倾向于相信事实的存在——同时自然是意味着检察部门是在扯蛋。

不过同为广东的南方日报则没有这么大的勇气:只是简单的引述深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的发言整理成文。这也印证晚些时候的内部消息:广东宣传部开始控制媒体对陈旭明和舞王案件的报道,与之前的奶粉事件的手段类似,媒体被禁止擅自调查案件,而必须等待官方的调查结果——不过这对我们取得消息倒没有什么阻碍,因为之前的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都是来自香港媒体。

PS:南方日报的报道小标题:陈旭明明日在盐田法院过堂

过堂这个词在新闻界是很受批判,属于“歧视”,南方日报的记者和编辑也这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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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的隐情

杂杂谈谈 November 17th, 2008

“据逃生的两名女生回忆,当天早晨6点多,她们发现其中一个堆放杂物的下铺冒起了火苗。因为火苗不是很大,她们本以为用脸盆接水,就可以迅速扑灭。没想到,当她们接完水返回宿舍时,却发现门早已打不开……”

这是日前发生的上海商学院火灾的后续报道:上海商学院火灾两逃生女生讲述事发情况

这种说法很扯蛋。

有几个因素我们需要考虑到:

1、火苗不是很大:当寝室有地方着火的时候,即使火苗不是很大,你和你的一个室友会不会不叫醒其他室友,并且双双离开寝室到楼层中间去接水,任由火势变大么?一个正常的大学生不会这么脑残。事实上,火苗不大的时候,你拿个被子一唔,很快就解决了。

2、门打不开了:即使她们的确出去接水了,故意锁门则可以理解的,因为怕其他寝室的同学知道,寝室着火了起码是一个警告处分;但是不叫醒室友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室友铁定会知道寝室着过火的。

3、所以合理的推测是:她们两个根本没有机会叫醒室友,因为着火的时候她们并不在寝室内。“因为宿舍有用“热得快”烧热水的习惯,她们怀疑是 “热得快”引燃了堆放杂物的下铺”:两女生推测是热得快引起火灾,这是可能的——如果她们本就知道,当她们出去洗漱时热得快正在使用中或者刚刚被使用过却没有正确放置,她们自然就会如此“推测”,因为起火原因多半是会汇聚到热得快上的,但是谁使用的热得快已经死无对证了。判断她们的话的真实性,可以让他们指认起火地点,然后看看热得快处于该处的可能性:比如电源线是否够长等。

想一下,许多人可能有一起床用热得快烧壶水,然后关门去洗漱的经历;许多人可能也有去洗漱不带钥匙的经历——等我洗完了里面的懒虫该起了吧-——我们常常有这样的想法。我不知道女生是不是洗漱的时候是已经穿戴整齐了,还是只穿睡衣。如果是后者,那么不带钥匙的可能性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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