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又有些日子没有写这种“XXXX和XXXX”格式的文章了。
这两天许多城市的士罢运的消息被挂到门户很高的位置,学者们也开始了对城市出租车管理经营的研究性评论。三亚的罢运看起来是闹的最响的,司机们甚至到市政府门前请愿。不过又有新闻说,怀疑三亚的士罢运有黑势力在从中作怪。
当遇到群体性事件时称有“黑势力”或者“一小撮人”在从中制造影响或者起着推动作用是政府常用的转移民众视线的手段,这种手段在二十年前甚至被中央政府娴熟的运用,用来引导在学生运动中“被蒙蔽的大部分”学生和社会舆情。这种手法并不是一个政府“作恶”的表现,相反,这正是执政者自我报警的体现:多少年来的历史更替总是告诉我们这样的教训,朝代更替往往起源于那么一小撮人的动作。
但是作为现代社会的政府,将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的关注简单的引向“个别人”的原因却不是一种负责的表现;制度的反省的缺失在这片土地上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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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车的管理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公司化营运(取得经营权),然后将经营权卖给个人,并从中收取大量份钱的方式确实是一种绝后的方式。出租车这种偏向公共交通的行业并不应当采取近乎垄断的方式来管理,在这种制度下,个人无法脱离这个垄断制度生存:例如北京,一个司机如果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每月能做大约6600元,但是却要上交公司7000元,因此所有的司机如果要不亏,就必须加班。
较为合理的制度应该是,政府作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机构,审核公司或者个人的经营资格:比如对车辆的审核,对个人资质的审核,允许独立的个人经营,也允许成立公司经营。这样出租车公司就不可能收取暴利利润,就不可能出现“份钱”这种奇怪的东西了,因为如果司机认为公司的管理和制度没有个人经营来的优越的话,就可以个人经营。但是公司应该还是具有优势的,比如规模经营带来的品牌效应,统一调度的优势等等,但这就不是政府操心的事了。这样一来也不会有“黑车”的存在,因为行业准入的门槛很低,比如只要一辆合格的车辆和经过出租车驾驶培训和服务技能培训的司机,管理部门要做的就是审核备案,以保证所有的合法运营车辆都在管理和监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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