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富人生育的行政逻辑
杂杂谈谈 February 11th, 2007 已有1,207人来转过了
近日,浙江省出台了一项政策,将采取严厉的措施整治当前存在的严重的富人生育多胎的现象。该措施的出台有省政府的某个领导亲自督办。这一政策显示,富人生育多胎将受到前所未有的经济处罚,最严重的将向社会公布、通告批评。
这一行政措施的逻辑是:富人由于拥有相对强大的经济地位而不自觉地成为了社会地意见领袖,其行为将显著影响着其他地社会公众。在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富人的行为将有效的左右公众的选择。
先不说当富人违反此项措施时将其的“生育行为”向社会公布是否存在法律依据,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富人当真是当前社会的意见领袖吗?中国的富人和企业家向来有为富不仁的骂名,单从中国企业的慈善活动的参与程度就可以看出,中国的富人们在公众心中本来的印象就不是正面的,那么其“支持计划生育”这种看似正面的行为能否在向来不乏敌意的公众心目中产生指导意义,这种具有可能违背法律风险的尝试值得怀疑。
其次,富人的子女往往受到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加富足的生活,而这种生活状态的代价与一个同龄的“非富人”子女的代价是不同的,富人的子女所享受的社会福利,所占有的社会资源相对与其他人是比较少的,至少他们不需要政府依靠行政力量的帮助去解决什么问题。同时,富人在其子女上的投入也是远远超过其他人的。从经济上看,这个行为对社会消费的贡献是比较突出的。
究竟是谁的行为更能够影响公众的合理选择?不是那些富人,而正是某些行政权力的代表,所谓的当官的人。公众的集体思维其实是和小孩子的思想类似的,当老师让一个小学生不要在自习课上讲话时,学生可能会指出,某个班干部还在讲话,自己为何就必须停止呢。整个社会思维从小到大都存在社会生活中,应该说,富人对公众的影响如果从正面来说是激励公众以自身的努力去追求财富,那么负面的影响则是嫉妒的片面的仇富心理。带有这种心理的群体是否会认为富人能够代表自己的意见并效仿其行为呢?
从人治社会过渡而来不久,公众对权力群体的警觉才是值得关注的。当权力群体的行为可能受到既定力量和规则的制约时,而这种行为又是民众心理窥视的所谓“可行可不行”的范畴,那么这种行为被效仿的几率更大。
执法者乱法,法才被公众无视。即使公众对富人的某些行为作出这些那些的反应,也是因为富人与权力群体的交叉存在。
因为毕竟,效仿富人多生一个孩子,并不表示就拥有了类似富人的那种财富,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好多垃圾引用阿 疯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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